小規模納稅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都是減半征收嗎 問:小規模納稅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都是減半征收嗎?怎么算? 答:是的,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月銷售額10萬以內的話,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直接免征,不論本月是否有因去稅務局代 / 開 /的發 /票而繳納的增值稅,而城建稅本月如果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,則需要減半征收計算。實務中,很多會計人員有 代 /開而繳納增值稅的把教育費附加也直接減半計算繳納了,結果稅務局可能會把繳納的退給你! 政策:根據財政部、稅務總局發布的《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9〕13號)規定: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,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,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,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可以在50%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并且,同時還明確,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經依法享受資源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、耕地占用稅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,可疊加享受上述規定的減征50%的優惠政策。 月銷售額10萬以內教育費附加減免政策:財稅「2016」12號:將免征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,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(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)的繳納義務人,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(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)的繳納義務人。 本文為中信會計網作者原創,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! (責任編輯:lele) |